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营业税如何缴纳?转让方表示应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表示应由转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营业税由谁负责,如何缴纳?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企业在中国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缴纳营业税。土地所有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人返还土地使用权的,不缴纳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
[税务事项]: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
[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税率]:5%
[计税依据]:企业转让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其营业额为总收入减去原土地使用权后的余额土地使用权价款;企业转让因清偿债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营业额为总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营业额为清偿债务时总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价值后的余额。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即纳税人收到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的证据之日。企业以预付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发生纳税义务。[纳税期限]: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十五日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并申报纳税从下个月的第一天起十天内。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以分期纳税。[纳税地]:企业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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