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无锡1月18日电(记者田雨)记者18日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中国法院系统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进一步贯彻全面赔偿原则,降低诉讼维权成本,加大侵权成本。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让权利人的损失得以全面弥补,合理的维权成本得到完全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这个会议上表示。
过去5年间,人民法院贯彻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加大判赔力度,裁判确定的赔偿数额不断提高,并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
此外,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利法执法检查报告明确要求,建立更加有利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赔偿制度。
对此,曹建明指出,要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的赔偿举证责任,但对于故意侵权和假冒、盗版等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除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视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民事制裁,使侵权人依法受到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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