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时间:2023-04-04 14:52:25 3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也可以设立居住权,但居住权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居住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在与房屋所有人约定之后,拥有的对于房屋的居住权,也就是说,即便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也可以设立居住权。

一、如何解决永久居住权问题

每一个国家对永久居住权的法律规定都不一样,而且不同的地方办理的程序都是不同的,首先要明确自己是要办理哪里的永久居住权再起思考准备什么。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

(一)居住权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居住权的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二、有居住权的房屋是什么意思?

有居住权的房屋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房主可以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自己并不会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房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三、居住权可以进行转让或者继承吗

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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