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开始评估。
《国有土地上百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度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内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中介如何进行房屋评估
如果您请房地产评估机构为房地产估价,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9个步骤:
1、接受估价委托;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6、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
7、确定估价结果;
8、撰写估价报告;
9、估价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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