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人口在本地读书需要哪些条件?
一般来说,需要办理转学籍就读手续:具体的资料及手续,各地有所区别,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前款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二、城市外来人口子女
在一座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影常常出现在城市建设的一线。他们为城市的发展默默地贡献自己的力量,而自身的权益却容易被忽视。以杭州市为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各项保障制度的创新。在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陆续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200多万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居住等多方面保障。一部旨在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又正式颁布。这一《办法》包括适用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外来务工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和权益保障五个部分。《办法》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受到事故伤害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得到救治,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办法》同时明确,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这一规定破解了困扰我国多年的被派遣劳务工工伤事故处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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