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票据形式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一是用不合规原始凭证如票贩手中购买的假发票报销套取现金。二是正规的发票,虚假的内容,特别是开具地下工程、水下工程等虚假内容的发票。三是正规的发票,半真半假的内容。如在会议费、修理费等发票中多开金额套取现金。四是开具头大尾小的鸳鸯发票或收据,少记收入套取现金。
二、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如废旧物资的处理、房屋出租等收入不入财务账。
三、以培训费、管理费和咨询费等名义
以培训费、管理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特别是对个体户和民营企业收取的费用,在这些审计“触角”难以伸到的地方,使用白条或白头收据收费等。
四、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向下级单位或关联单位多拨专款等,跨年度后将多拨的款项收回不入财务账。
五、其他作弊手法。
如向关联单位介绍业务,按比例提成,但不收现金,只将请客送礼旅游等发票交给关联单位,金额控制在提成的额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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