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劳动合同不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企业分立、合并后是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分立、合并,是企业在组织机构方面发生的变更。企业的分立,是指一个企业分成两个以上企业。企业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组成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企业兼并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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