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入职体检
我国《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入职体检。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中有关于员工体检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没有规定职业病体检几年一次。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职业病体检时间。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目前职业病监管形式是: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正常的有每二年一次体检;现场检测超标的每年体检一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一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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