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也就是说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今起可预订棚户区产权调换房新房有升值潜力
办理产权调换房程序
已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并领取货币补偿款的被拆迁居民需要以下三步
领取产权调换房认定书缴纳预订金办理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
1.到和平区产权调换房办公室领取产权调换房认定书;
2.持产权调换房认定书、商业银行玫瑰卡或商业银行存折缴纳预订金。
3.持缴纳预订金凭据、产权调换房认定书、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产权调换)。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原件、产权调换房认定书收回。
未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被拆迁居民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办理货币补偿协议书办理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领取余额补偿款通知书
1.在各拆迁现场办公室,持相关资料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
2.持签订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原件、领取拆迁补偿款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到产权调换房办公室办理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原件、领取拆迁补偿款通知书收回。
3.原领取拆迁补偿款通知书中的部分货币补偿款用于缴纳产权调换房预订金,余额将由被拆迁居民持重新换发的领取拆迁补偿款通知书在指定日期到和平区拆迁服务中心财务科领取。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