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人才承担责任,这与其他损害是一致的,因为民事侵权责任理论是建立在存在损害的事实之上,这种损害可能是财产的,也可能是非财产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这与其他损害赔偿是相同的,但精神损害行为有本身的特点,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损害行为直接指向受害人的姓名权、肖像权等,损害行为指向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负赔偿责任,如果精神损害事实的发生与侵害行为无因果关系,行为人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过错是侵权行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上有过错,才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有哪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在当地的社会现在如果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人的精神带来了一定损害的话,是可以向法院要求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但是这样的一种赔偿金的标准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只不过说有一定的计算标准,也就是需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来进行确定。
全文8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