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人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前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损失不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道路交通安全发》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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