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单位未能如约及时全额发放劳动薪酬,不可逾越相关法规进行不适当的处理方式。在涉及离职问题的处置上,您与企业的负责人应先行通力协商并达成共识;如因企业运营出现困境而确有必要延长索偿及薪资领取期限,也请事先取得谅解。然而,通常情况下是由企业方背离了正常操作规范所导致,故请您务必时刻谨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