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货款没发货能构成诈骗罪吗
时间:2023-03-31 22:32:39 48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进行买卖交易时,买受人交了货款后,出卖人不发货的,一般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但如果存在故意非法占有货款而故意签订虚假合同的,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

一、合同诈骗是如何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具体情形是: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如果对方的行为符合前述欺诈行为,将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刑事公诉案件,可以直接去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不用当事人自行起诉。当然,若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而仅仅是民事纠纷,则可以到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

二、一物多卖合同的应如何处理

一物多卖的情形下,如果出卖人与先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将标的物交付或办理过户手续,而后再与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此时,出卖人对标的物已无处分权,虽然后成立的买卖合同有效的,但因存在欺诈,后买受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或,后买受人也可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如果出卖人与先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后,未将标的物交付或办理过户手续,而后再与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此时先后两份合同均有效,则按一下方式确定履行原则:

1、均未交付的,履行先付价款的合同;

2、均未交付的,也均未付价款的,履行成立在先的合同。

三、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房屋怎么买卖

不可以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约定由买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没有约定,但在合同里明确了土地出让金未交,那么视为现状出卖,还是应该买受人缴纳。如果既没有约定,又没有明确土地出让金未交,那么就应该考虑认定出卖人故意隐瞒这个事实,应由出卖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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