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单位进行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首先,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相关的离职证明文件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其次,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进行投诉、申诉,或者请求其进行调解,若这些途径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如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当事人还有权寻求司法救济,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3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