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因员工未如实报告婚姻状况而解除其劳动合同,这种做法不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求职者只需披露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而与职位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员工披露与职位相关的个人信息,否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由于员工未如实报告其婚姻状况,公司依据该情况解除了其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求职者只需披露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知情权范围内的信息应当如实告知,但与职位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所保护的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披露,否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核 心 内 容 : 员 工 未 如 实 报 告 婚 姻 状 况 , 公 司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是 否 合 理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而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如实提供劳动能力、工作技能、身体状况、学历、履历等与招聘要求相关的信息;(二)未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擅自离岗或者出国(境)的;(三)未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擅自从事与本职工作有竞聘关系的活动的;(四)未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擅自从事有损用人单位声誉的活动;(五)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七)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本题中,员工未如实报告婚姻状况,但并未涉及上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这段话强调了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应当如实披露与职位相关的个人信息,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披露,否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然而,员工未如实报告婚姻状况,但并未涉及上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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