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间公告称,201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某某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公司主要涉及问题是《2012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方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某某股份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2年年度报告》未完整披露某某集团占用某某股份资金的关联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证监会决定对某某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戚X萍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戚X华、戚X生、金X、魏XX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俞XX予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独立董事杨XX、尚XX、何XX、吴XX,董秘方XX给予警告。
某某股份表示,控股股东戚X萍承诺处罚公司的30万元罚款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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