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晚间公告,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XX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指出,经查,发现XX锂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与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部分填报内容错误、不完备;公司3月3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3月11日停牌公告中未披露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事项,信息披露不完整。
《决定》指出,公司董事长李某某、原董事会秘书邵某在知晓公司正在与相关企业商谈收购事宜的情况下,仍然发布与事实不符的公告,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决定》指出,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李某某和原董事会秘书邵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XX锂业称,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对照决定书逐一落实整改。公司、董事长李某某、原董事会秘书邵某均表示服从该监督管理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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