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出生的超级牛散李某某,运用多账户分次操纵一只股票,最终不赚反亏,还被证监会罚款30万元。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李某某实际管理的梁AA、邓BB、陈CC、吴DD等四个账户多次操纵长春XX股票。2012年5月18日,李某某管理的账户存在对倒拉高长春XX股票价格的情形。
具体细节为,李某某管理的邓BB、陈CC账户于5月17日买入长春XX309507股,5月18日,该股股价一直处于下跌状态。李某某在当天14点36分10秒至14点48分23秒期间,在邓BB、陈CC账户上共申报14笔卖出委托,合计委托卖出295507股,其中13笔委托为涨停价11元,远高于前一秒该股票9.76元至9.80元的市场价。
14点58分45秒至14点59分48秒期间,李某某在其管理的其他账户上共申报15笔买入委托,其中14笔委托为涨停价11元,远高于前一秒9.79元至10.45元的市场成交价。前述15笔买入成交507400股,占该时段长春XX股票成交量比重为89.9%。
在长春XX股价处于下跌状态的情况下,李某某以涨停价大量申报卖出,并在涨停申报卖出之后10分钟内,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进。当股价已达涨停价时,李某某继续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买入总成交量占该时段长春XX股票交易量比重近90%。上述买卖委托发生在收市前半小时内,买卖委托价格绝大多数相同,且相关委托大部分已成交,成交数量占同时间段全市场成交量的45.5%。证监会认为,李某某的上述行为,制造了虚假的股票价格和市场交易活跃假象,致使长春XX股票价格从9.76元上涨至11元。
随后的一个交易日,即2012年5月21日,长春XX股票开盘价10.45元,收盘价10.31元,最高价10.87元,最低价9.82元,振幅9.63%。为维持股价,当日李某某管理的账户总体交易情况是先买入,再卖出,然后买入。总体而言,当日,李某某管理账户买入长春XX股票共计313000股,卖出长春XX股票共计238288股。
值得关注的是,以2012年5月17日为计算起点,2013年3月4日收盘时为计算终点,李某某管理的四个账户交易长春XX股票不仅没赚,反而还亏损740289元。
证监会认定,李某某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故决定对李某某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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