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中云街道一家日资企业的老板经常安排职工加班,但从未发过职工加班工资。日前,该公司一名青年职工放下手头的工作,找老板理论,老板以该职工作风稀拉,有时迟到早退为由拒绝发放加班工资,双方因此发生激烈纠纷,进而出现肢体冲突。中云街道人大、纪检等相关机构闻讯后及时介入,促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日资公司一次性支付该名职工全部加班费3000余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日资公司老板经常安排范姓青年职工加班加点,但加班费却从未发过,小伙因此心生不满,工作一度有些消极,有时还故意迟到早退,老板发现后不是严厉责备,就是出他的洋相,弄得小伙子灰头土脸。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这名青年职工强忍怒火继续加班,仅5至6月间,他就被安排加了14个班,但就是没有发过一分钱加班费。该青年越想越生气,一怒之下便跑去找老板理论。不料老板却说:你有工作就不错了,还要什么加班工资。小伙也不甘示弱,说:我每天工作都保质保量的完成,不但没有受到过奖励,还让我经常加班,却连一分钱加班工资都没有,这太不像话了。就这样,双方你一言我一语,话越说越难听,进而拍起桌子。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上前一把抓住日方老板的衣领准备打架,被公司员工拉开,气得小伙子直跺脚,扬言要教训教训日本老板。
中云街道人大、纪检、社保等机构和部门闻讯后及时介入调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做双方的工作,然后联合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该街道人大负责人指出,职工被安排加班,并没有收到相应的加班费,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据实发放职工加班费。经过两轮的调解,最终日资企业老板同意全额一次性补发青年职工的加班费共计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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