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内容如下: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一方遭受的损失,有过错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行为过错。一方的行为是违法的。请求权人有损害事实。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与重婚、同居第三方夫妻共同财产或无过错方因配偶重婚而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精神赔偿金额应当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决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犯内容是什么?
1、侵害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2、被害主体
一般侵权的被害主体范围很广,可以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3、侵害对象
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
夫妻打架离婚后如果依照实际情况快来看,有过错的一方是应当向无过错的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离婚损害赔偿的,双方也应当就赔偿的金额以及相关的各项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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