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无约定的,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并且签订书面协议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因此婚前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为共同所有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和婚后加女方名字当然是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属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个人财产加上婚后配偶姓名,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配偶。所以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买房,房款全部付清,则视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婚前支付首付,办理剩余抵押贷款,房产证上有一方(或加父母)姓名的,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取得房产证后支付的抵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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