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
当事人双方均不得继续履行,可按照缔约过失原则处理。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合同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工
如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合格,发包方应该按照完成的比例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折价支付工程款。如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无法补救,已完成部分应拆除,承包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已完成部分质量不合格但经修复后可满足质量要求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工程部分的工程款。
违法分包合同无效的四种情形
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1、建设单位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有营业执照但没有房地产开发的资格,那么其余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
2、建设单位就涉案工程未办理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同无效。
3、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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