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花*木养护管理标准
1)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及时防除杂草;
5)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m2为主,按¥/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2)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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