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依法被我省单位录(聘)用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现工作单位一致);
(5)户口迁移证;
(6)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簿,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于亲友处的,还需提交亲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同意户口迁入声明、居民户口簿。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毕业时间较长无法改派、取得与现工作单位一致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且符合工作地户口准入条件的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劳动合同;
(6)工作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7)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簿,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于亲友处的,还需提交亲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同意户口迁入声明、居民户口簿。
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本人落户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迁移人委托证明。
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派遣报到证(普通高校类);
(4)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市人社局确认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意见;
(5)《户口迁移证(户口已迁出的);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簿,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介中心集体户口簿。
办理时限
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迁户材料
2、区县公安局审批后向原籍地公安机关发出电子准迁证
3、原籍地公安机关向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电子迁移证
4、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5、申请人领取新户口本
办理地点
仪征市新城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仪征市新城镇
电话:0514-83646003
曲江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9号
电话:0514-8790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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