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辞职单位是需要赔偿的,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只要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造成因工意外受伤的事实,那么,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一次性伤残医疗补贴、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外,其余工伤赔偿项目与工伤发生后的离职行为没有必然联系,不会给因职工辞职而对劳动者的工伤待遇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辞职给工伤赔偿吗
工伤赔偿是由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的,只要认定为工伤的,就应当支付,与是否辞职没有关系。但是,劳动者是被认定为五到十级伤残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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