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员工工伤复发,用人单位该怎么处理?
1、工伤复发是指工伤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康复后,伤情已经基本稳定,又在原工伤部位发生伤病。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认定工伤复发的前提是伤情与原工伤部位的伤情存在医学上的必然联系;
2、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先到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然后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经确认确属工伤复发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按照其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向其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工伤复发请律师有什么用?
1、工伤复发造成身体伤害,按照规定是可以得到工伤补偿的,但前提需要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证明伤害的程度有多大。有些不太懂相关规定的人怕获不得足够的补偿建议请律师协助;
2、如果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律师会更加了解,从而防止工伤待遇请求事项的遗漏。
三、工伤复发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旧伤复发申请表一式一份;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X光片、CT片及报考单、医学检查报告单等证明材料原件;
6、如有严重毁损的部位需提交彩色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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