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的人员或组织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
1、未成年人现居地的村(居)民委员会;
2、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监护权。
一、怎样向法院申请监护人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派出所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取得证明材料后可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
3、法院经审查确定原监护人不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资格的,可由当事人履行监护权。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全文3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