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办理以下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出生日期、民族和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还需要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
2、审查,登记机关必要时可以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登记的理由。
军人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现役军人到哪里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军人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有哪些问题,更多关于军人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请见下文。
1、现役军人到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答: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出具身份证件怎么办?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又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代替,军人身份证明存档。
4、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的要求是什么?
答:出具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应当如实填写受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同时注明出证人员和出证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全文7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