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受工伤的,能够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但若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无法申请工伤保险,只能由用人单位自行赔付。
一、50岁了还可以上工伤保险吗?
如果年满50岁的职工开始享受退休待遇,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缴纳工伤保险费,但是可以在受伤时依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前提,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
二、出了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工伤实行无过错责任,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应享受工伤待遇。实践中,职工构成工伤,如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具体用人单位会有以下影响:
1、用人单位如果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之日时,已经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
2、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但仍应自行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虽然报工伤对公司确实会有上述经济利益的影响,但及时为员工报工伤,或者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责任等,均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切勿为逃避赔偿责任而违法侵害工伤职工的相关权益。
三、试用期员工受伤赔偿是怎样的?
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适用工伤待遇。只要和劳动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单位就需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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