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当然可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以下证据也可以: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灭失不影响劳动仲裁的申请。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如工作许可证或工作证(最好加盖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记录、公司名称工具、当地税务局印制和盖章的纳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临时居留证明、出勤记录、社会保险付款记录、工作单、同事证词、录音录像或其他带有姓名和公章的书面材料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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