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正常为其缴纳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
一、北京社保查询延迟2个月
在北京,每月人员无论多少次增减操作,最终月底时点上会按时点数生成月报,以此作为当月缴费依据。全国各地差异较大,社保缴费有不同规则。为了简化理解,口头实务中,我们通常把北京这种当月申报当月缴费称为“顺账”,当月申报次月缴费称为“扭账”
二、工伤保险当天生效吗
按现行的做法,工伤保险缴纳成功之后,就开始生效的。
1、新员工入职,当月无参保。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当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
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备注:当月未参保缴费,而选择下月参保缴费的情况。
假如用人单位在15号为新员工办理参保手续,该员工在20号发生工伤,用人单位25号到社保局补缴当月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25号之后工伤的医疗待遇和补偿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2、新员工入职,当月社保已由前用人单位购买,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选择次月生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办理手续那天的次日零时生效。
3、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么补缴之后的工伤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三、职工医保停了就不能报销吗?
职工医保停缴之后是不能够申请报销的。根据相关规定: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3、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的,从缴清医保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4、欠费到补清期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5、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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