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受伤职工本人或亲属在受伤一年内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以上三个材料。
不需要。受伤职工本人或亲属,在受伤一年内,也可以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指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等遭受伤害,需要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以下是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
1. 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据,如缺少材料,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二、受理环节。工伤保险经办部门收集核实基本资料并符合受理条件后,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出具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决定书》;
三、承办环节。申请人为受伤职工或者近亲属的,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当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调查处理伤亡事故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工伤部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答复后,如有争议,应进行调查核实;
四、完成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和职工所在单位。
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职工申请超过一年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在办理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补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如果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指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等遭受伤害,需要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处理方式。在办理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补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如果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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