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体质差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方式的偏差。
幼儿由于年龄小,体质和体能发展不理想,在活动时往往把握不好平衡,身体重心不稳,动作不协调,反应慢,不灵活,相撞时躲闪能力差,加之成人对儿童的过度保护,过分替代,没有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甚至剥夺了儿童实践、学习自我保护的机会,儿童在成人的全方位保护下成长起来,他们在意外事故中,表现出不知所措,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的意识、经验和能力,从而导致了意外伤害事故的频频发生。
2、社会经济发展的两面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用电器的普及,城市建筑的高层化,交通工具特别是汽车的大量增加,都成为威胁儿童生命安全的新因素。在造成儿童意外事故原因中,车祸的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状况与日本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极为相似。这说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两面性:在儿童保健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各种危险因素也随之增多,儿童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亦越来越大。
3、大人的监护缺位和安全意识淡薄
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大,所以可能会把孩子交托给父母带,或私人机构,加上监护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淡薄,这种监护缺位在儿童发生意外时就会凸显出来,作为监护人,父母生育孩子,呵护其安全成长不仅是一种本能,更应提升到意识层面,使之成为严格履行的社会义务。儿童安全事故频发,清除监护盲区已刻不容缓。
全文5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