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营业范围内。劳务派遣经营建议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了解。
一、公安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法律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在法律上没有关于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的明确规定,取决于劳务派遣工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工是与用人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现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如果要转正就必须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约定。
二、劳务派遣三性原则的内容
劳务派遣三性原则是:
1、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
2、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
3、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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