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性质的认定: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我国对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所以根据产权登记来认定房屋共有的性质.如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一、房屋共有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共有权纠纷可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屋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共同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共同共有房产分割如下:
1、原则上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予以分割;
2、若为共同共有财产共同,则分割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意见。若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若是按份共有财产分割,则按明确的比例分割即可。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
三、二手房买卖时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吗
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二手房交易时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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