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同意改姓
时间:2023-05-06 16:33:38 19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怎么证明同意改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居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因此,证明同意改姓,需要依法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获得相应机关的批准之后才能变更姓氏。

二、修改姓名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被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更改姓名的;

2.未满18周岁,由于父母离婚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更改姓名的;

3.姓名中有难于书写辨认的冷僻字或姓名谐音明显不当,有辱人格易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姓名与初次登记的档案姓名不符的;

5.同音异字的、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可知,未满18周岁的公民,如果确实想改名的,可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审批后予以更改;对于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是不予更改姓名的,若18周岁以上成年人要求改名,理由充分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更改姓名,同时,还需要到市级公证机关办理《声明书》公证,并承担更名以后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选取姓氏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选取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只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才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全文9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改姓 最新知识
针对怎么证明同意改姓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怎么证明同意改姓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