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是禁止结婚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具体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不能结婚;以及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一)到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的档案管理单位通过人事档案证明或者到派出所开具。针对两种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
1、通过自己或任一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证明亲属关系,需要复印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印鉴,可以据此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到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查阅户籍底档的相关记录,然后出具证明,不过派出所的证明一般不会给开具。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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