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标准
司法认定标准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开始即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具有用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以劳动为纽带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与另一个概念“劳务关系”的认定需要作出区分,两者主体资格不同,要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定的用工资格的单位。其次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较多,例如需要提供合格的劳动条件,劳动安全保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劳务关系多见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家庭教师,保姆,保洁等。最后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一定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而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好
劳动和劳务合同相比劳动合同更好。因为用人单位需要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保,需要保障其享有获取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权利。其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法律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和劳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不同
二者的区别有: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2、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劳务合同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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