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所有权属于谁揭示权利的真相
时间:2024-01-08 20:31:52 34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小区停车费所有权属于谁揭示权利的真相

小区收的停车费所属权如下:

1.如果是开发商规划的内车库或地下停车库,那么停车位收益归开发商所有;

2.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通常是指地面停车位,那么停车位所得属于业主共有;

3.如果在购房时,开发商与业主就停车位收益有特殊约定的,那么应按照约定确定停车位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小区停车费投诉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小区收取不合法或高额收取停车费且经协商不赔偿损失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小区停车费乱收怎么向法院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n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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