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超计划生育出生登记
办理机构:
公安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超计划生育出生婴儿
办理地点:
派出所受理、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市公安局审批
联系电话:
新城分局:
6521891、回民分局:
3821142、玉泉分局:
6609883、赛罕分局:
5277038、土左旗公安局:
8152810、和林县公安局:
7195411、清水河公安局:
7915157、武川县公安局:8895858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收费情况:
关于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内公网传[2012]4695号)。
办理材料:
1.父(母)亲的申请材料1份;
2.血型化验单1份;
3.知情人证明材料1份;
4.派出所民警调查材料1份;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父(母)亲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父(母)亲工作单位证明/村(居)委证明1份。
办理流程:
父(母)亲到落户地所属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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