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在哪些部门申报工伤死亡
1、应该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单位与职工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可是工伤发生不在少数,因工伤死亡的情形也有很多,那么因工伤死亡之后该如何处理,怎么申请工伤死亡认定,其认定标准和程序又是怎么样的,这些问题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他们帮您申请工伤死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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