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而分开两地生活。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通常有以下几种:
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水、电、煤气发票等;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
4、双方来往的聊天记录、录音、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如租房的邻居、朋友等作证,另外需要考虑到由于离婚涉及个人隐私,该条一般不单独采纳,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分居事实。
如果当事人对相关法律不够了解,取证经验相对欠缺,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处理离婚相关事项,保障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才算分居:
1、夫妻双方分居在两个不同的地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感情不和不再互相关心帮助;
2、双方因为工作导致异地不能算为分居,必须是一方因感情不和主动不想和另一方生活而分居;
3、分居的时间需要满2年,中途又共同生活的,不能累积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9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