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到一年不签,必须发给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签便被视为无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而不签约的,应发给员工两倍工资。
劳工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保管吗?
劳动合同的文本到底可不可以完全由单位保管这个问题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注意,要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对这方面有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齐纳子或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文本不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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