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伤治疗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仍需为职工缴纳社保,包括医保。当然社保相关的个人负担部分,在后期企业与劳动者处理工伤事故时会相应的在停工留薪期待遇中扣除。
一、巳经领了社保养老金还要交医保吗
巳经领了社保养老金不需要缴纳医保。
享受了职工医保待遇就不能选择新农合待遇,享受了新农合待遇就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二、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该怎样办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职工的工伤权益做了广泛的保障规定,如果工伤职工还处于工伤治疗期间,而劳动合同到期的话,这时候如果允许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无疑会给劳动者的工伤恢复和生活保障造成极大的困难。因此,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针对工伤伤情的不同情况,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为前提,分别作了明确的相关规定:1、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如果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劳动合同期限理应延续至工伤消失时终止;当然,在合同期限延续期间,工伤职工还是可以正常享有延长期间的工伤待遇的。2、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如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那么,即便合同到期,也不得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伤致残,达到一定级别,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这时候允许解除劳动关系,毕竟会对该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造成巨大影响,这明显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的立法精神明显相悖。
三、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邊包括:(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3)仿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仿残津贴。仿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4)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6)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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