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没有权利转租房屋。房屋转租需要承租人事先与房东达成协议或征得房东同意,否则可以撤销转租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合同与次承租人达成协议时,转租合同已经成立,是否生效取决于出租人行使追认权还是行使合同终止权。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一)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五)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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