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收容教育的处罚手段。收容教育违背了我国的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甚至违背了宪法中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争议,因此受到广泛质疑。收容教育制度的调查、决定和执行由公安机关通过行政程序完成。未经司法调查程序和控辩法律审理,长期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明显违反法律精神和宪法中公民人身自由的有关规定。执行过程中:1、不同的执行标准容易导致随意和选择性的执法;2、权利封闭运行,滋生腐败;3、存在罚不当罪、处罚过于严厉、涉嫌一罪两罚的问题;4、有限的教育效果。
被收容教育能过政审吗
可以,只要没有以下情况,公务员政审均可通过: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2、受过刑事处分的;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7、超计划生育的;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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