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公司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员工在公司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到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公司破产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之相关规定。因此,企业破产或是倒闭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支付标准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第47条之规定。
1、公司经营不善,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三)规定,解除合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2、公司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解除合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终止合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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