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人伤过了两年了还能理赔吗
时间:2023-05-03 15:31:34 1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过了两年了还能理赔吗

交通事故中人伤过了两年了还能理赔,交通肇事索赔的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所以超过两年的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所以可以向法院主张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中哪些可以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中可以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方面。如果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怎么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1.“无过错责任”,是指认定行为人的责任时不考虑其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具备过错,免除了受害人对行为人过错的举证责任,仅在被侵害人故意”的情形下才能免除行为人的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仍为过错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因此,机动车一方10%的赔偿部分为无过错责任;90%的赔偿部分仍为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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