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五至六级伤残享受的待遇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2、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停工留薪期护理;
6、评残后的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8、医疗费;
9、工伤康复费;
10、辅助器具费;
11、工伤复发待遇。
五级六级伤残享有什么待遇
五级、六级伤残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安排适当工作或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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