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人贷款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一部分的利率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法律保护区间为年利率不超过24%的利率。在24%到36%的年利率部分,借款人实际支付给借款人时,借款人可以不返还。但是,超过36%的年利率部分为无效约定,借款人不但可以不支付给出借人,如果履行了支付义务,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民间借贷的高息贷款怎样管
民间借贷的高息贷款怎样管?8月初,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事实上,就是针对民间借贷的高息贷款该怎么管的问题做了一个规定。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由于国家调控政策的严格实施,许多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融得资金。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民间借贷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1年出台的《借贷意见》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的市场需求。
《规定》的出现,对企业间借贷、P2P业务、非法集资纠纷处理都做了进一步明确,具体来说有这么几条:
第一,企业间借贷被扶正。
在旧有司法解释下,国家对于企业间借贷采取的是一刀切禁止的政策。但企业之间的借贷需求又切实存在,因此催生了各种虚假交易,商品回购等各种规避方式。这一回,最高法明确实体企业为了生产经营而进行资金拆借是可以的,但如果经常性从事放贷业务,就会被认定合同无效。
第二,明确P2P平台是否担责。
自2007年P2P正式进入国内,P2P业务野蛮生长,一些平台打出担保投资的旗号吸引投资者,但由于监管主体缺失,资金运作不透明等原因,借平台非法集资、P2P诈骗跑路等情况时有发生,即使银监会划下禁令禁止P2P平台全额担保,依然未能阻止P2P的乱象发生。
现在,最高法明确P2P平台如有明示对借贷关系负责,就需承担担保责任,这意味着在未来,P2P平台将对自己的宣传买单。同时,投资人也要看清楚自己选择的P2P平台是否能够保障自身的资金安全。
第三,高利贷有了新定义。
新《规定》废止了以往民间借贷最高四倍利率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年利率24%以内受保护,利息超过36%合同无效,即使贷款人自愿付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超过的部分。
第四,明确民间借贷涉及非法集资的情况如何处理。
由于非法集资的受害对象一般人数众多,对正常的金融秩序破坏严重。因此,新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将先终止审理,并遵循先刑法后民法的原则,将涉嫌非法集资的材料移交检查机构或公安部门对犯罪分子进行起诉,以防止受害人清偿不均的现象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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